代擬阿扁之《課子書》

(代發表文章 作者:老水手 –  上次發表文章 彩繪麗江 )

致中吾兒:

汝父在此看守所一住已逾二載,身心之煎熬實罄竹難書。近龍潭弊案已三審定讞,吾與汝母均判刑十一年,且將不日即移監執行,吾心力交瘁矣!思之尚有未宣判之國務機要費、國安密帳、洗錢案、乃至一切名目不清之收賄、獻金、建國基金等髒錢往來案,吾斃矣!

不期正值此多事之秋,又驚傳吾兒召妓風波,繼之被認定屬實。吾初聞之心中暗自竊笑,呵!虎父無犬子,一脈相承。猶憶當年本黨叛徒林逆瑞圖,放話江湖謂吾嫖妓澳門,且指証歷歷栩栩如生,吾煙滅証據硬拗到底,彼奈之何?呵呵!

然吾兒之行徑令為父所不解者,汝有年輕嬌妻在室,理應鑾鳳和鳴如膠似漆,與汝父當年情況迥異。詎料吾兒食髓而不知味,仍好「寡人之疾」,若云此係遺傳之雄性荷爾蒙使然,吾或可諒之。但吾兒差矣!行事豈可如此不慎?嫖妓不可恥,然嫖妓而被逮,恥也;被逮後不知當眾鞠躬道歉了事,奇恥也;復又率爾婦四處胡扯硬拗,曰政治迫害,則無恥之尤也!

語云光棍眼中揉不進砂,男人尚且如此,況女流者乎?凡女子若聞夫君冶遊在外有啥風吹草動涉足歡場妓院者,必翻臉無情或掛冠而去。然觀汝婦,一味替汝遮掩、坦護,並信誓旦旦保証云云,此舉有悖常情,吾憂其心必異矣!汝婦含怨忍辱佯裝冷靜幫腔說話否認召妓,係汝倆鶼鰈情深乎?亦或汝倆已談妥條件,俟風波過後朋分汝名下海外暗藏之贓款,再分道揚鑣遠走海外乎?汝婦初入吾門,尚稱賢淑端莊小家碧玉。然吾家幾番風雨後,汝婦遂當眾言詞極為「超過」,面對媒體毫無懼色,甚且指揮記者會強勢主導,說東道西「千奇百怪」,‧‧‧。吾見其個性強悍霸道極似當年之汝母,吾憂之矣。唉!吾本喪心,有賢妻何至若是?殷鑑不遠,吾兒思之。

今當入獄,雖云牢籠中白吃白喝,然鐵窗歲月無情,嘗夜思一世爭強鬥狠貪贓枉法,均付諸東流矣!走筆至此,不由廢卷而嘆,不知所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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