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是感情動物,通常愛恨分明,有時過於激動,甚至是非不分。熱衷政治時,所擁護的政治人物永遠是對的;反之,所厭惡的政治人物,再怎麼能幹,也覺得是草包一個。熱愛運動時,對於所喜愛的球隊,剩下10秒,落後4分的籃球賽,都還覺得可以逆轉勝;不喜歡的球隊,即使是優秀的球員,也覺得他/她的行為荒誕。
星期日2月7日(台灣日期是星期一2月8日)是美國美式足球"超級盃"(Super Bowl)總決賽日,丹佛野馬(Denver Broncos) 對陣卡羅萊納黑豹(Carolina Panthers),由39歲的培頓.曼寧(Peyton Manning)帶領野馬群大戰26歲的凱姆.牛頓(Cam Newton)所領陣的黑豹黨。兩個四分衛(quarterback)的戰略作風不同,曼寧是傳統的傳球四分衛,牛頓則是傳球、帶球跑均衡的四分衛,今年超級盃應該相當精彩。
以上兩個段落似乎毫不相干,其實安東尼因為讀了下列文章,引發感想,
要提的是,牛頓和隊友在球場上的"異類"行為,常被批評,讓人議論紛紛,尤其是牛頓的 dab dance,可是厭惡他的足球迷,可曾知道牛頓在球場外私底下的慈善活動?或許,下次我們厭惡極了某人時,想辦法想想他/她的優點?